賈伯斯在WWDC(全球開發者大會)上宣布了蘋果將推出雲端音樂服務iTunes Match的消息
日前賈伯斯在WWDC(全球開發者大會)上宣布了蘋果將推出雲端音樂服務iTunes Match的消息,且iCloud (線上網頁應用程式及儲存媒體)的發表想必讓死對頭Google及Amazon氣得牙癢癢的吧!

任何用戶除皆可免費申請帳號外,凡只要是透過iTUNE購買的音樂就可以透過iCloud傳到所有任何有安裝iCloud的裝置(過去Amazone也推出過類似的產品Cloud Driver),且一年只要25塊美金(約700大洋),就可以享受到來自Apple所提供的25000首歌。

雖然過去Amazon及Google的確也推過類似的服務,可惜的是並沒有辦法爭取到音樂商的允許,因此消費者必須費時的一首一首上傳到server,讓Amazon及Google遭遇到非常大的阻力。

那麼蘋果又是怎麼辦到的呢???

這特別要先歸功於過去賈伯斯參與過動畫大廠皮克斯經營,得到了許多經營智財及授權的寶貴經驗,以下兩點分別簡述所運用到的技巧。

1.身為全世界最大的音樂零售商,蘋果設法說服各大唱片公司及版權所有者,利用一套scan-and-match的處理流程,讓iTune match看起來就如同使用者的音樂圖書館,藏著高音質的音樂外,同時採用了不問不告知(don't-ask-don't-tell)的條款策略: Napster who?(作者用嘲諷Napster的手法強調蘋果這條策略的合法性)。

2.此外,蘋果多年來與音樂產業的合作所累積起的雄厚關係,遠勝其他只專注在本業的科技公司。如2003年賈伯斯在一場專訪中提到{爭取到各家出版商及版權所有者的認同的確是最大的難題,但正因為沒有廣泛的授權,所以多數的音樂並沒有讓消費者留下足夠的印象,這是件相當可惜的事。}

在專訪後八年,賈伯斯特別又解釋了科技和娛樂業間跨界合作上的困境。

{正如科技業和娛樂業間最大的鴻溝,在於彼此間缺乏良好的溝通與理解}

但這反剛好是賈伯斯最厲害的地方"建立一個溝通的橋梁"。在皮克斯工作期間他發現到,大多數的矽谷工程師,多認為動畫就如同30年代,只要一群人坐在板凳上喝著啤酒,聊聊八卦和幽默情節後,動畫就會應運而生。

同樣的,藝術人也無法了解科技人在想啥。他們也認為科技產品就只要坐在電腦前寫程式就會生出來,雙方就如同在漆黑之夜航行在海上般危險。

對賈伯斯而言,於2003年iTune開張九個月後,就陸續接到其他音樂商的合作提案,在雙方合作模式確立後不到幾年,蘋果的確幫助了傳統音樂商在行銷通路上,大大增加了許多宣傳的管道。

總結:賈伯斯曾說過

{對於音樂商來說,他們不懂Napster(網路分享),同樣的他們也不懂網路行銷是下一波商機的大狂潮。至於科技商也認為音樂專輯,不過就是眾多商品中的其中一種,就只不過是買賣交易上那麼單純的商品。}

但正因賈伯斯有著過去在動畫界歷練的經驗,及在科技業多年所建立起的深厚功力,才能暢行無阻的遊走於科技和藝術間,並為雙方搭起一座完美的橋梁。就讓我們拭目以待蘋果的雲端大夢是否也能像過去幾件人氣產品般成功!!


(Source: 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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