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是透過組織社區資源,為公眾提供疾病預防和健康促進的一門管理學,它使用預防醫學、健康促進、環境衛生、社會科學等技術和手段。公共衛生體系由國際公共衛生組織、國家公共衛生組織、地方公共衛生組織和社區公共衛生組織組成。
醫學科學和技術的歷史
- 疾病的認識:基督教曾經認為疾病是罪惡的懲罰方式;在宗教迷信的影響下,中世紀教堂的人士認為麻風與精神的不純潔有關;當前,人們的需求從「避免疾病」發展成為「提高健康」。
- 健康的認識:世界衛生組織在組織法里明確指出:「健康不僅是沒有疾病或不虛弱,而且是身體的、心理的健康和社會適應的完美狀態。」
- 衛生服務系統的形成與建立
- 醫療系統的建立
- 開始的時候患者是分散治療的,治療者提供上門服務。
- 由於宗教的發展,宗教場所開始嘗試集中治療,無論是穆斯林或基督教。
- 9世紀時,巴格達建立了醫院,最大規模時有25名醫生同時工作;10世紀時,伊斯蘭統治的醫院達34所;1283年,開羅醫院設立了不同的科室,擁有婦女專科病房,也有男女護士。
- 相似的,西方的醫院在教堂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由於僧侶們需要醫療服務,首先建立了修道士醫院,雖然規模非常的小。1198年,教宗諾森三世在羅馬建立了聖靈醫院,成為了基督教徒的慈善醫療機構,此後歐洲各地建立起類似的醫院。
- 從12世紀到14世紀,英國建立起750多所醫院,其中 217所為麻風患者所用。
- 新大陸的情況 和發達的英國不同,當時北美大陸沒有醫師協會,醫師也不是由專業人士擔任,而是由理髮匠、木匠等各種職業兼職。新大陸的醫生當時是活躍在社區的。
- 醫生職業的形成與分化
- 衛生環境的形成
- 保健系統的建立
- 職業病的管理:羅馬時代注意到了職業和疾病的關係,如從事硫化物作業的人員可能患病,礦工患病明顯高於其他職業人員。這時工業防保建立了通風系統和防塵工具的使用等。
- 衛生機構的建立:中世紀的大多數社區,都任命和選舉了管理飲用水供應的官員和相關人員。
- 傳染病監測系統的建立
- 衛生立法形成
- 水體衛生立法:中世紀的人們被禁止在飲用水引用的河流中洗東西、扔雜物等。
- 土壤衛生立法:直至15世紀,德國一些城市禁止建立面向街道的豬棚。
- 食品衛生立法:1641年,德國柏林政府規定在市場1000步內不准兜售垃圾;中世紀的義大利佛羅倫斯要求市場每天晚上要進行清潔;同期瑞士的蘇黎世禁止已製備的鮮肉跨周銷售。
- 傳染病立法:
實踐
- 組織與機構
- 按組織劃分
- 按職能與職責劃分
- 衛生保健提供者。如醫院、社區健康服務中心、精神衛生組織、實驗(檢驗)中心、護理院,主要提供預防、診斷、康復和護理服務。
- 公共安全組織。如警察局、消防隊、醫療急救中心,預防處理緊急傷害和公共衛生事件。
- 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食品安全機構。作為執法部門,監督和保障安全的生存環境、保障人群健康。
- 文化、教育、體育機構。為社區提供促進健康的精神環境和物質環境。
- 民政、慈善組織。為弱勢人群包括失能人士、低收入人士和獨居及高齡人士提供政策與物質支持。
- 現代實踐
- 公共衛生職能的分離與融合
- 公共衛生概念的提出
- 人們認識到,影響健康的因素除了物質因素外,社會因素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單靠衛生部門是無法完成的。
- Winslow在1923年對公共衛生進行了定義,與當前的概念十分接近。
- 世界衞生組織在1952年採納了Winslow的定義。
- 當前的目標:為健康服務、為公眾服務
- 健康的重要性:健康是一種基本人權,也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要素之一。
- 健康的影響因素:
- 行為和生活方式
- 環境因素
- 生物學因素
- 健康服務因素
當代公共衛生問題
- 按人群劃分
- 兒童疾病與死亡
- 孕產婦疾病與死亡
- 老年人生活質量
- 按健康問題劃分
Reference: 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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