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非同質化代幣)近年在區塊鏈投資市場越來越熱門,它可賦予原生數位資產獨一無二價值,也能讓傳統實體資產進入虛擬體系,提升流通性與交易效率。就連近期爆紅的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南韓偶像團體防彈少年團經紀公司都紛紛投入NFT市場。究竟NFT是什麼?為何在藝術、音樂、遊戲領域掀起浪潮?投資要注意哪些風險?
NFT是什麼?為何具有獨一無二特性?
NFT(Non-Fungible Token)指的是「非同質化代幣」,是建立在現有區塊鏈上的一串識別代碼,屬於數位加密貨幣的一種,能用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自動執行協議,具有不可替代、不可拆分及獨一無二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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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替代
近年常聽到的比特幣(BTC)、以太幣(ETH)屬於「同質化代幣」(FT,Fungible Token),每枚貨幣本質上無區別,價值、作用都一樣,無需另訂價格就可用於商業交易,也可任意替代交換。
非同質化代幣(NFT)則不可替代、不可直接交換,每枚貨幣皆不等值,且擁有獨一無二的識別代碼,世界上也不會有兩個完全一樣的N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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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拆分
同質化代幣(FT)可以無限拆分,如一枚比特幣價格超過新台幣150萬元,交易時可以選擇交易0.1枚或0.0001枚比特幣,不需一定要整數交易。
非同質化代幣(NFT)則無法拆分成更小單位,必須以完整1枚NFT才能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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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一無二
由於不可替代與不可拆分,使每枚非同質化代幣(NFT)都是獨一無二,極具收藏與紀念價值。加密藝術家可藉此在區塊鏈上創造流通的數位收藏品,如遊戲道具、數位藝術品、門票等,也可與現實生活中的商品綁定,賦予其防偽、不可複製、方便交易等特性。
NFT為何能在藝術、音樂、遊戲領域掀起浪潮?
NFT因區塊鏈技術而興起,並因獨特和不可拆分特性,在藝術品、音樂、遊戲、電子存證、身分認證等領域掀起浪潮。任何能以數位形式儲存在區塊鏈的非同質物品,都可作為NFT,常見包含圖像、畫作、GIF、影片、球員卡、虛擬角色等,甚至社群媒體上的一則貼文,也可能成為NFT。
過去數位藝術像是圖像、影片,因為可以輕易地被複製,正版的原始檔案所有權難以確認,NFT的創新關鍵在於,讓這些「原生數位資產」有明確的所有權,解決了數位內容的問題,但仍保有數位檔案可以讓其他人瀏覽造訪的特性。
對現實生活中的「傳統實體資產」而言,若書畫、雕塑等透過NFT進入數位加密貨幣體系,也可大幅提升資產流通性與交易流轉效率,強化防偽屬性、保存在區塊鏈中。
NFT曾讓哪些數位資產或藝術品賣出高價?
社群媒體Twitter聯合創辦人兼執行長多西(Jack Dorsey),2006年3月22日發布全世界第一則推特貼文,上面寫著「剛設定好我的Twitter」(just setting up my twttr)。該則貼文日前就以NFT形式進入區塊鏈體系,最後以太幣(ETH)成交,價值相當於290萬美元(約新台幣8073萬元)。
近年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使實體藝術交易受限,讓NFT快速崛起。美國39歲數位藝術家Beeple的集錦作品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日前就以6900萬美元拍出,讓他躋升目前在世最有價值的三大畫家。
今年3月台灣歌手周興哲也發行首個NFT音樂作品《+E1》,最後以價值2.8萬美元的以太幣賣出。Yahoo也推出一個與藝術品有關NFT平台,上面有各式商品,如2022年紐約秋季時裝周的邀請等。
近期誰也投入NFT市場?
NFT熱潮興起,不少創作者、公司也紛紛將目光放向NFT市場。先前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找來澳洲華裔女歌手陳芳語合唱歌曲《玻璃心》,不到一個月YouTube觀看次數已突破2600萬,掀起廣大迴響。11月7日黃明志在自己的YouTube頻道上發布新影片,宣布前進NFT市場,並在平台放上20張圖片與一首歌,要「用NFT對抗世界」。想不到歌曲3小時就賣光,而他也趁勢將《玻璃心》放上平台,短短12小時就賺進超過2300萬新台幣,引發熱烈討論。但黃明志表示自已不會將平台上的虛擬貨幣兌換成真實鈔票,會讓它們永遠在平台上流通,實踐對抗世界的精神。
此外,當紅南韓男子偶像團體「防彈少年團」(BTS)的經紀公司HYBE也看準NFT商機,4日宣布將與加密貨幣交易平台Upbit的運營商Dunamu合作,發行旗下藝人的NFT商品,讓粉絲未來能夠以數位形式購買、收藏藝人的相關內容,消息一出也在粉絲之間成為話題。以成員的小卡為例,未來的NFT小卡可能不僅是獨一無二的照片或影片,還會包含音樂、聲音等內容,將現存的粉絲經濟搭上NFT熱潮。
NFT投資要注意哪些風險?
NFT市場波動極高,商品被炒作時,市場聲量與價值都會提高;但若出現負面消息,就可能瞬間下跌。而NFT上架雖多有預先審核步驟,但仍偶爾會出現著作權問題,非限量等情形也是時有所聞。
投資時應選擇規模大且值得信賴的交易平台,也要觀察賣家過去的交易紀錄是否良好。購買NFT作品時也應考慮其流動性,以免出現沒有買家願意接手的狀況。
學畫畫餓肚子?5千一夜變百萬 非洲藝術家用NFT賺大錢
「非同質化代幣」NFT(Non-Fungible Token)在全球各地掀起風潮,非洲藝術家如今也加入NFT行列,鎖定商機,奈及利亞藝術家尤瑟(Abdulrahman Yusuf)過去常在網上販售作品,今年5月踏入NFT的領域,用藝名「Arclight」已經出售了44幅作品,「NFT平台帶來改變人生機會,有人以200美元(約新台幣5500元)出售藝術品,一覺醒來,以4萬美元(約新台幣111萬元)成交。」
NFT在近日的拉哥斯(Lagos)藝術博覽會「Art X Lagos」成為焦點,這也是非洲首次與NFT有關的藝術展,創辦人彼得賽(Tokini Peterside)說,「NFT讓藝術作品能被商業化,同時又可以透過區塊鏈保護作品,透過智慧合約限制作品的轉售。」NFT是一種數位資產,使用區塊鏈技術來紀錄圖像、影片或其他收藏物品的所有權,高人氣讓許多人困惑不已,但歡迎程度仍爆炸性增長中。
藝術收藏只是 NFT 的一部分!元宇宙下,它將成為你的數位分身
談起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層面, 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質化代幣)可說是今年以來最火熱的話題。
NFT 在藝術及音樂圈快速掀起浪潮,如今年 3 月,歌手周興哲發行首款 NFT 音樂作品《+E1》,4 月便以 13.32 以太幣、約 2.8 萬美元的價格賣出,連帶歌手吳卓源、金屬樂團血肉果汁機等也都相繼投入;日前,時尚雜誌《Vogue》則邀請知名設計師聶永真操刀,打造台灣第一個 NFT 雜誌封面。
從上述例子即可看見 NFT 市場的潛力及發展性,這將會如何的改變未來的生活呢?
NFT 的作用:替音樂內容創造「價值感」
「以前人們會買 CD、卡帶,既可以聽又可以收藏,但隨著串流音樂崛起,沒了收藏音樂的載體。」音樂數位收藏平台 OURSONG 創辦人吳伯蒼指出,但人們的收藏心理其實不會消失,從 2019 年美國黑膠唱片的銷量超越 CD 即可說明,收藏的需求一直都存在。
NFT 的盛行,正是瞄準了人們的收藏心理。吳伯蒼指出,創造音樂內容的收藏價值有幾個要素——限量、所有權、可被交易。要結合這些要素,區塊鏈技術便是最好的解方。
「這個好像已經被大家遺忘在時代裡的一個產物,現在又重新變成是很多文青或年輕人喜歡的東西。」正是這樣的情緒使 NFT 成為今年來最熱門的區塊鏈應用話題之一。
透過區塊鏈技術,可以為音樂作品標記上獨一無二、不可竄改的數位辨識碼,並儲存在區塊鏈上,確保作品的稀缺性以及可溯源的所有權,並且可以被交易,使作品能快速擁有市場價值,大大提升粉絲的「收藏感」。
除了音樂作品本身外,目前市場上也有將會員證打造成 NFT、樂團將門票做成 NFT 的案例。其中,會員證 NFT 的功能不外乎是擁有買票優先權、入場不用排隊等,但隨著創作者的知名度、人氣變高,會員證價值也可能跟著水漲船高,創造另種價值。
NFT 的更多可能:成為你元宇宙裡的分身
吳伯蒼提到, NFT 的發展從收藏品、藝術品開始崛起,但其實有非常多的變化及可能性,例如他們一直在開發 AR 功能,讓人們可以把自己的收藏品秀出來。他舉例道,如果你買了一張單曲的 NFT,可以運用 AR 把它跟實體黑膠擺在一起。透過科技,讓你的收藏多元呈現。
至於未來,隨著元宇宙(metaverse)的發展,吳柏蒼認為 NFT 會慢慢變成一種身份的識別,像是名牌可以製作 NFT 的頭像販售,就像現實世界中名車或名錶的概念;又或者可以用 NFT 頭像,代表某個社群身份,例如我帶著 A 頭像,就代表我是幣圈的人。
在元宇宙概念下,人們可以在虛擬世界佈置自己的展間,吳柏蒼預想,到時候所有元宇宙裡的東西都會以 NFT 的形式存在,包含去看展覽的門票、周邊商品,甚至每個人分身的外型、配件、資產舉目皆是。
「現在我們的 NFT 可能是一張圖,未來會變成一個個 3D model,你購買之後,你就可以使用那個人、那個身份,放到元宇宙中,成為你的分身。」他解釋。
吳柏蒼認為,若這樣的趨勢成真,對現有的社群體驗服務、展演、和遊戲產業都會有明顯影響。他指出,過去線下社群的人際關係,已演變成彼此透過網際網路連結,往後則將以 NFT 為媒介,達到跨宇宙的整合。「現在每個線上遊戲都是一個宇宙,可以想像之後遊戲產業可以互相連結,形成一個全新的遊戲體驗。」
吳柏蒼說,他的終極目標是希望讓所有人都可以做 NFT,「不管你是要做一個家庭的紀念卡,或者是出外遊玩,拍了張很美的美照,都可以做成 NFT。」他期望主流市場和社會能慢慢理解背後的價值,讓 NFT 的世界愈來愈豐富。
Reference: https://reurl.cc/mvNyNG & https://reurl.cc/emZy7m & https://reurl.cc/Xl9RbE
NFT潮流 矽谷創投來台挖礦
虛擬通貨基礎的區塊鏈技術最新應用到全球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NFT),矽谷創投業Dragonfly Capital看上台灣虛擬資產生態系的活躍,指派產業投資專家駐點台灣,近日在台灣找到投資標的,一方面實際資金投資、同時架接台灣新創融入全球生態系。
Dragonfly Capital來自矽谷灣區,從第一期基金就定位於專注投資區塊鏈早期新創,第二期基金剛完成募集超過2億美元,其中有兩位台灣投資人,加上美國總部發現,亞洲專注於虛擬通貨、區塊鏈的新創團隊,近年數量已超過美國。
Dragonfly Capital合夥經理人Tom Schmidt指出,像是極新的NFT募資,台灣有很好的技術團隊,同時台灣的地理位置和環境讓他能駐點台灣,同時投資亞洲其它市場,包括馬來西亞、新加坡、韓國等。
NFT資產整合拍賣平台Element最新宣布累計獲得1,150萬美元的天使輪注資,領投的早期創投基金有SIG和Dragonfly Capital;虛擬貨幣社群投資平台Kikitrade在4月也完成800萬美元Pre-A輪募資,由台灣早期創投心元資本、Dragonfly Capital、區塊鏈遊戲Animoca Brands聯合領投,亞洲區塊鏈生態系中的早期相關投資案都可以看到Dragonfly Capital的投資決策。Tom Schmidt也透露,已投資兩個台灣的NFT新創團隊。
Tom Schmidt表示,區塊鏈技術應用現在走進NFT,運動、藝術、拍賣等任何作品一旦進入數位商業化,要提供可信任的購買或交易流程,以及取得之後的新收藏形式,不可竄改的區塊鏈技術是最能運用,能允許創作者、藝術家在作品數位化後收取一部分銷售額,或者技術功能的部分所有權。
他表示,會被公司派來台灣是因為事前掌握了台灣數位生態系的活潑,如軟硬結合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架接區塊鏈的技術團隊等等。NFT 2020年度報告也分析,技術團隊受到近三成的投資占比。
NFT市場追蹤平台Nonfungible統計,截至2021年3月底,NFT的銷售交易額超過5億美元。源起於KKBOX集團的平台OURSONG也開發出NFT,作為數位內容的流通及交易,過去兩個月全球音樂NFT銷售額將近5,600萬美元,華語市場陸續有更多創作人加入NFT全新音樂商業模式。
Reference: https://view.ctee.com.tw/video/31168.html
數位與實體藝術之爭:NFT 的商業模式到底是什麼?這兩大要件缺一不可?
一件商品──不管是實體還是數位──要能被市場接受,勢必需要具備兩個基本條件,亦即:合理的價格發現(price discovery)、在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有足夠的參與者與交易頻率。
從比特幣問世以來,與區塊鏈有關的話題就從未斷過,雖說以底層的技術來看,確實有那麼點當年互聯網剛興起時的看頭,但也正如彼時「.com 之亂」一樣,眾多毫無意義的新創項目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其中不乏夾雜著龐氏騙局(Ponzi scheme)、或根本不知所云的團隊,好像但凡與「區塊鏈」沾上點邊,就高了一個檔次,其實根本不然。
不論實體/數位商品,都得具備兩大要件
話說從 2021 年初,這股風潮吹到了 NFT(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讓在網路世界原生的創作與內容(content),可以如同實體資產一樣,被溯源和認證。
而這有什麼好處?
若以現實世界的藝術品或出版品舉例:來自畫家的原創、作家的手稿,都因為稀有性和原創性而被賦予一定的價值;隨後經商業化與規模化,無論是發行限量的「版畫」或「精裝版」、抑或是無限量的發行複製品,仍然有人會購買,但價格自然會低了許多,也多半不會有蒐藏的價值。
不少人認為,數位作品也有相似的邏輯,這也讓區塊鏈技術有了用武之地,NFT 不僅可以標記原創(註一),還能結合智能合約,進行自動化的交易、結算、所有權分割等功能,簡單來說,就是同時具備了取得 IP 授權、第三方支付、資產證券化等效益,然後以「理想上」更有效率和更透明的方式,來串連不同的用戶(買賣雙方)。
姑且不論網路原生的數位作品,到底有沒有驗證原著的必要──這點我是抱持中立的,畢竟,普遍藏家會認真想擁有一幅《蒙娜麗莎》的真跡,因此到底有多少人會很想蒐藏「推特的第一則推文」?或是主張擁有一張所有人都可以複製和下載的 JPG 圖檔?──即便你有的是最初創作出來的那張 JPG,且獲得了作者的「認可」,但那又怎樣?
不過,爭論究竟數位藝術(註二)是不是垃圾、實體藝術是不是更有價值,或許並非重點,而是回歸到市場機制上,「基礎經濟學」(經濟學 101)就告訴我們,在自由市場上,價格是由買賣雙方經過議合(engagement)而來的,只要有需求,自然也就會出現供給。供需法則之下,價格一定會被發現,至於底層資產到底有沒有「價值」,那就見仁見智了。
本文想說的是,一件商品──不管是實體還是數位──要能被市場接受,勢必需要具備兩個基本條件,亦即:合理的價格發現(price discovery)、在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有足夠的參與者與交易頻率。
價格發現
首先來談談價格發現,雖說這個詞較常用在期貨市場,但本質上它是在探討某一商品市場的結構、信息、行為,與風險管理的學問。
在大多數的產品與服務中,我們會根據習慣與法規進行標準化的買賣,交易者也能不斷根據所獲得的最新訊息,修正對市場的看法,也正因為有標準化合約的制度,大家都會把自己的生產製作(或取得)成本、預期利潤、對供需的走勢,進行判斷,讓最終的成交價格,可以更貼近市場上絕大部分的預期。
因此,真實的「價格」也就被發現出來了:創作者/生產者、買方/投資機構、金融單位等,都可以根據這一價格,做出適當的決策,讓市場更有效率。
區塊鏈技術可以應用的地方在於:導入標準化合約和數位交易的流程,而 NFT 可以在這樣的流程中,表彰實體事物的所有權、使用權、受益權等。
二級市場的規模
而既然談到了交易,自然就要關注某樣商品是否存在二級市場,以及在二級市場中的交易頻率,如此才能真正達到合理反映市場上大多數人的預期,避免被少數投機份子操縱價格。
套用敝圈的現象來舉例,如果一款代幣(token)──同質化/非同質化都好,經過了所謂的首次發行(一級市場)後,就再無人去接盤的話,那基本上這款代幣就「死」了,就像私募期間賣出的股票,公開上市後若沒有任何的交易量,那這支股票要不下市、要不就是擺爛放在那裡。二級市場有多少人願意參與交易,是這種「證券化」類型產品的最大重點。
這裡說的「證券化」,並非狹義地指涉 STO,而是自區塊鏈席捲新創圈以來,大抵都是在玩「類金融」的遊戲,ICO 也好、IEO 也罷,到了 NFT,雖是想打造數位世界的認證機制,但背後的商業與盈利方式,很大程度上還是得回歸傳統金融資產的操作模式:低買高賣,有下家接盤,你才能獲利出場。
也因此,實體藝術品或許還有一小部分的買家,是基於蒐藏價值而購買──在一級市場買入後,便放著當傳家寶,而其他(特別是透過拍賣行購入的作品)則大半是待價而沽,尋找下一個潛在的買主。
我如何看待 NFT 熱潮?
至於數位創作,也就是近期吵得如火如荼的 NFT,坦白說,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麼蒐藏的價值,反倒是因為幣價屢創新高而影響的 crypto(加密)交易量,幫助 NFT 順勢也衝了好幾波高潮,讓更多良莠不齊的創作者紛紛投入這塊領域。當然,我們也希望經過泡沫化的洗禮後,真正有價值的作品與商業模式,會被留下來。
總結一下,現行多如牛毛的 NFT 原創作品,想要在市場上成功,勢必要經過夠多的參與者你來我往的「價格發現」,而要達到這個目的,二級市場的規模就十分重要。究竟有多少人(用戶)會願意提供/交換資訊,進而達成交易?交易的頻率又有多高?決定了 NFT 到底是個曇花一現的噱頭,還是真正具有市場價值的創新。
註一:但究竟用戶取得的是不是該數位作品的「所有權」?或者只是「使用權」甚至是「受益權」?在法律上仍有爭議。有人主張 NFT 根本不是所有權的一種;但亦有專家認為,那要看你如何處理與蒐藏底層資產,以及法律上怎麼建構彼此的關係。
註二:這裡並非指涉以科技與科學作為表達型態的藝術作品,而是針對那些搭上區塊鏈話題、被胡亂製造出來,且毫無藝術價值的圖檔,這只是讓那些以太坊多到不知道要怎麼花的幣圈用戶,有一個可以炒作的管道而已。
Reference: https://crossing.cw.com.tw/article/15364
鯰魚、猴子價值數百萬,NFT 交易特別在哪?有何風險?
今年 8 月,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史蒂芬.柯瑞(Stephen Curry)以 55 個以太幣(約新台幣 500 萬)的高價買下一張猴子的圖片,頓時在社群平台上造成話題,而這一張高價的猴子圖片,其實是來自無聊猿俱樂部 (Bored Ape Yacht Club,BAYC)所創作的 NFT 商品。
BAYC 的猴子圖像是以雖機生成的形式,透過五官、服裝與顏色的搭配,創造出完全不同的 10000 個 JPG 圖片,放置到 NFT 做銷售。如同相異的圖片,因為每一個 NFT 商品都是獨特的、不可取代的,才能吸引到包含柯瑞在內的眾多買家購買 NFT 商品。
不僅購買者眾多,在 NFT 交易市場所帶來的龐大商機,也讓許多不分年齡與資歷的數位藝術家投入其中;今年 7 月,英國一名 12 歲的少年透過自學程式,創作出一系列的鯰魚 NFT 產品,在九個小時內全數售罄,最終獲利的以太幣(Ethereum)若用近來價格推算,預計超過 25 萬美元(約台幣 700 萬),而 NFT 的交易規模仍在擴大與普及當中。
NFT是什麼?為什麼那麼貴還有人買?
對於 NFT 在各平台上有著這些天價的作品,不少人可能都難以理解,這不就只是這圖片、塗鴉或是石頭而已,用高價買下這些作品的人都在想什麼?
實際上,因為 NFT 的全名為Non-Fungible Token,中文稱作「非同質代幣」,代表 NFT 作品不像是錢幣、紙鈔、比特幣(Bitcoin)等這類可以被複製、互相取代的「同質代幣」。
「非同質代幣」是利用區塊鏈(Blockchain)的加密技術、去中心化等特質,讓交易更加具有公信力。也因此每一個 NFT 作品都具有不可替代與複製的特點。購買者是購買藝術作品、音樂及數位圖片的「所有權」,而非作品本身。
因此 NFT 的價值就在於擁有所有權的「稀缺性」。就像達文西的蒙娜麗莎可能處處都看得到,且任何人都可以自行翻拍下來,甚至能隨意在網路上搜尋到上千張圖片,但因為這些都不是藝術家的真品,所以讓真跡仍具有它的價值。
同樣的,這概念也與收藏限量紀念幣、簽名球卡或藝術品的想法相同,雖也屬有價物品,但因為 NFT 的不可篡改、不可銷毀且獨一無二的特性,更是讓它的價格節節攀升。
NFT定義:3 大特點顛覆傳統交易形式
1. NFT 買家是購買某項數位資產的「所有權」
如同柯瑞用新台幣 500 萬買下一張猴子的 JPG 圖片,他的球迷可能透過任何方式轉貼、使用這張圖片,但柯瑞仍擁有這張圖片的「所有權」,因此也可以主張不得商用、冒用等。
新興區塊鏈遊戲「Axie Infinity」也因為打敗全球最吸金的線上遊戲「王者榮耀」而爆紅,原因在於 Axie Infinity 讓玩家間透過培養與販賣遊戲精靈的 NFT,達到「一起賺錢」的模式,販售的同樣是遊戲精靈的「所有權」,在 Axie Infinity 中,全職玩家的平均月收可達新台幣 4.7 萬。
2. NFT 透明度高、易於追蹤
創作被設定成 NFT 創作後,包含作品名稱、作者姓名、交易日期等所有資料都可以儲存於區塊鏈,並且會產生出獨一無二的專屬鏈接,任何人都可以透過此鏈接查詢某項 NFT 的來源、轉手過程、第三方單位驗證等資訊。買家購買NFT後,也可以將個人資料、交易過程等寫入鏈接中,確保買家的權利。
3. NFT 使用者能直接販售內容,不須和創作平台或銷售中介分潤
知名搖滾樂團聯合公園(Linkin Park)團員麥克·篠田(Mike Shinoda)也在今年 2 月發布數位音樂產品,並透過 NFT 拍賣,此舉不但能免去創作平台或銷售的分潤,更不受制於平台的規範。
搖滾樂團聯合公園(Linkin Park)團員麥克·篠田(Mike Shinoda)今年 2 月發行首個 NFT 數位藝術品。 Mike Shinoda Twitter
NFT交易是否存在風險?有法律保護嗎?
不過作為新興技術,NFT 仍有爭議,首先,NFT 的建造和銷售都在 NFT 交易平台上,使用者來去多個平台,多數時候非常方便,但假如某個「站點」出現故障,數位產品是否會消失?已支付的價值是否還保留?還未有定論。
其次,知識財產權(IP,intelligent property)包含專利、商標等種類,對於 NFT 沒有具體規範,科技走在法律前面,實際糾紛發生時,還需要一段衝突、磨合期。
Reference: https://www.managertoday.com.tw/articles/view/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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